评价项目名称

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钢帘线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路1
联系人:李书锋

评价项目简介:

评价项目为年产10万吨钢帘线项目(一期),该项目建设半成品车间(黄丝工段和湿拉工段)、成品车间等主体工程,设置10条钢帘线连拉生产线、2条钢帘线电镀生产线,购置多台湿拉设备、帘线设备等,合计年产2.5万吨钢帘线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人员

徐帅、刘超

时间

2022.8.24

陪同人

李书锋

现场采样人员

徐帅、刘超、曹家晟、石超

时间

2022.9.18~9.20

陪同人

李书锋

现场检测人员

徐帅、刘超、曹家晟、石超

时间

2022.9.18~9.20

陪同人

李书锋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磷酸、硫酸、甲烷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等。据现场检测(测量)结果,该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及化学因素的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种接触的8h等效声级强度、高温强度、工频电磁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1)建设项目按照要求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2)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确定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磷酸、硫酸、甲烷、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

3)建设项目各工种接触的其他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磷酸、硫酸、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强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4)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辅助用室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组织生产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建设单位已经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设单位能够按照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组织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综上,该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议:1)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2)根据车间卫生特征2级的要求,车间设置浴室,并且每6个人配备1个淋浴器。

3)女浴室和卫生特征2级的车间浴室不得设浴池。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预评与控评需要)
1补充企业原有项目情况及新建项目依托利旧工程介绍

2补充纯水制备工艺、污水处理、酸液吸收塔工艺流程及酸洗废液等危废处置方式

3补充化学品库物料分区储存及应急救援设施调查分析与评价

4进一步完善酸罐围堰、泄险区、喷淋洗眼器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设施评价

5补充厂房空调系统调查分析

6、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