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季度: 一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简介: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煤矿隶属于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乌审旗嘎鲁图镇管辖。

营盘壕煤矿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该项目被列入原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未批先建名单(内煤局字〔2016〕31号)。2017年3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404号)对纳林河矿区的总体规划进行了批复。2019年7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营盘壕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9〕1150号)文件对营盘壕煤矿建设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建设纳林河矿区营盘壕煤矿项目。

2018年10月,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安信兴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分别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煤矿初步设计说明书》和《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分别以“内能煤运字〔2021〕1059号”和“矿安蒙〔2021〕2号”对《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煤矿初步设计说明书》和《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煤矿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批复。

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

2022年3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备案公告》公告联合试运转期限为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9月3日。因联合试运转期间各单位工程未认证完成,2022年8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营盘壕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延期备案公告》(备案公告〔2022〕24号)公告联合试运转期限延期为2022年9月4日至2023年3月3日。

该建设项目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开拓,工业场地布置有主立井、副立井和中央风井。全井田设计划分2个水平开拓,一水平标高+493m,开采2-2、3-1煤层;二水平标高+396m,开采4-1、5-1、6-1煤层。一水平为移交生产水平,二水平尚未开拓,目前开采一水平2-2煤层。采煤工作面采用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工作面采用综掘工艺。目前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主立井、副立井进风,中央风井回风。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8.00Mt/a。

2021年1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为该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21111110152808,有效期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51年11月15日)。

项目组长

高亮亮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郭英俊

报告编制人

高亮亮、李得印、李向鑫、郭同庆、刁英平、马鸿雷、徐自军

报告审核人

王宜泰、李得波

赴现场的评价师:

高亮亮、李得印、李向鑫、郭同庆、刁英平、马鸿雷、徐自军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高亮亮、郭同庆、马鸿雷、徐自军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高化军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人员:高亮亮、李得印、李向鑫、郭同庆、刁英平、马鸿雷、徐自军

时间、任务:

评价项目组于2022年12月26~27日到现场调查;2022年12月30日编写修改完善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