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GW异质结(HJT)光伏组件及1GWh储能产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长江七路1

联系人:田昊东

评价项目简介:

总用地面积90046.3平方米(约135.07亩),总建筑面积62079平方米(计容面积108055平方米),包括研发楼3556平方米,综合生产车间50588平方米,综合楼及附属设施7935平方米,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产异质结光伏组件2GW的生产规模。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人员

曹家晟、常兆猛

时间

2024.11.7

陪同人

田昊东

现场采样人员

曹家晟、范新宇、苗志成

时间

2024.11.13~15

陪同人

田昊东

现场检测人员

曹家晟、范新宇、苗志成

时间

2024.11.13~15

陪同人

田昊东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对化学有害因素检测,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二氧化锡、异丙醇、二甲苯的浓度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

对物理因素测量,所测各工种接触的个体噪声等效声级强度、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用人单位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浓度基本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管理等均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议:

1)根据企业情况制定相应的查体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和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2)根据实际工作不断填充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正)第二十四条,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预评与控评需要)

1、对工作制度进行符合性评价;

2、补充给水来源、压力、管径及供水总量调查分析与符合性评价;

3、完善原辅料、产品明细一览表,补充EVA、玻璃纤维、75%乙醇等;

4、补充串焊机、叠焊机封闭形式、电焊烟尘处理设施调查分析与评价;

5、补充实验室储存防护设施和使用二甲苯通风、排毒设施调查分析与评价;

6、补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种类、演练频次、风向标设置调查分析与评价;

7、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附影像资料:1.jpg 2.jpg 3.jpg 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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