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东营市垦利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垦利董集3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东营市垦利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官庄村
 
联系人:徐德龙

评价项目简介:建设项目的行业类别为电力生产(其他)(行业编码D441),确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一般

东营市垦利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28705.98万元建设垦利董集3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项目占地约204840.9平方米(空间面积),主要建设内容:由119616块多晶硅电池板组成的太阳能组件发电站,配套汇流箱、54台逆变器、27台箱变、35kV高压室一座及配套办公楼和公用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3766kW·h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苗志成、满建辉

用人单位陪同人

徐德龙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苗志成、满建辉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徐德龙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该项目运维工接触的工频电场强度测量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该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在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建议:(1)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有关规定(参照表4-1),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加强培训教育,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让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职业病防护的重要性,保证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正确使用防护设施、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有关部门机构组织的取证培训。

保证个人防护用品与应急救援器材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由安全生产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定期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器材及时更换或维修。

夏季为生产员工发放降温饮品、防暑药品及防晒护肤品,冬季为生产员工配发必需的防寒工作服、防寒手套等,适当减少巡检作业频率。

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由安全部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保证现场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告知卡的清晰、完整,由安全技术部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按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新招职工)、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职工)、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加强对应急物品的经常性检查和维护,确保有效可用。急救箱内的物品和数量根据消耗及时补充,急救药箱的物品和数量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相关要求进行选择。

公告栏宜设置在员工进入生产区前能显著关注到的位置,企业应在后续生产中不断补充完善告知卡、警示标识。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细化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工作日写实调查,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危害程度分析

2细化防护设施种类、参数调查,完善防护效果分析

3规范警示标识、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卫生管理建议

4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附影像资料:测量 (1).jpg 测量 (2).jpg 现场调查.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