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职业健康监护:本次现状评价前未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未按管理制度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已报名培训暂未取证。 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次数不全,未按照规定进行在岗培训。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本次现状评价前未进行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健康监护 )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并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职业卫生培训 (1)加强培训教育,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让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职业病防护的重要性,保证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正确使用防护设施、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441号规定,员工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有关部门机构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内容包含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等内容,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每年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课时。 职业卫生管理 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有关规定(参照表13-1),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3)收到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本次评价检测结果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制度》,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每三年进行现状评价。 : (1)保证个人防护用品与应急救援器材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由安全生产部对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定期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器材及时更换或维修。 (2)夏季为生产员工发放降温饮品、防暑药品及防晒护肤品,冬季为生产员工配发必需的防寒工作服、防寒手套等,适当减少巡检作业频率。 (3)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由安全部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4)保证现场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告知卡的清晰、完整,由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5)按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新招职工)、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职工)、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6)加强对应急物品的经常性检查和维护,确保有效可用。根据实际工作不断更新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