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枣庄市高晟实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枣庄市高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疏港路高晟工业园
 
联系人:李婉

评价项目简介:

枣庄市高晟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疏港路高晟工业园,成立于1992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年产托辊5万件,机加工产品10万件,支护类产品25万件。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人员

徐帅、苗志成

时间

2025.4.10

陪同人

李婉

现场采样人员

徐帅、范新宇、蔡硕

时间

2025.4.15--4.17

陪同人

李婉

现场检测人员

徐帅、范新宇、蔡硕

时间

2025.4.15--4.17

陪同人

李婉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乙酸丁酯、一氧化碳、紫外线、噪声、工频电场。

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苯、甲苯、二甲苯、丙烯酸、乙酸丁酯、一氧化碳的浓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要求。建设项目工作场所紫外线、噪声、工频电场的强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各项基础结论基本能均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议: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确保员工身体健康。查体项目要全面,覆盖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2)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3)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按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附影像资料:1.jpg 2.jpg 3.jpg 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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