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季度:四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简介: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境内,行政区划隶属准格尔旗龙口镇管辖。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隶属于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矿由原罐子沟一矿和原罐子沟二矿整合而成,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3.0Mt/a,201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关于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罐子沟一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的批复》”(内煤局字〔2013〕134号)文批准,该矿核定生产能力提升至4.5Mt/a,2018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关于核定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生产能力的复函》”(内煤函字〔2018〕30号),同意该矿生产能力由4.5Mt/a核增至6.0Mt/a。
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罐子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矿井设一个主水平和一个辅助水平,目前矿井开采主水平6号煤层,辅助水平尚未开拓。采煤工作面采用倾斜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掘进工作面采用综掘工艺。
项目组长 王宜泰 技术负责人 朱昌元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云琰
报告编制人 王宜泰、朱昌元、郭同庆、顾嵇毓、张代成
报告审核人 解礼科、李科伟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郭同庆、顾嵇毓、张代成
参与安全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朱昌元、王宜泰
参与安全评价的技术专家:无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及主要任务:
人员:王宜泰、朱昌元、郭同庆、顾嵇毓、张代成
时间、任务:
2019年5月4、5日现场调查;2019年6月19日进行复查,2019年5月5日~2019年7月8日编写修改完善报告。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