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三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枣庄市山亭区芦山口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骨料线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枣庄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芦山口村
联系人:刘经理18690237543
评价项目简介:枣庄市山亭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进行枣庄市山亭区芦山口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2018年3月提交《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芦山口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报告》,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枣国土资字〔2018〕58号予以备案。该骨料线生产项目为矿山建设项目配套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为枣庄市及周边供给建筑用骨料等。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人员 万子明、许亭辉、苗志成 时间 2021.3.16 陪同人 丁磊
类比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确定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石灰石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噪声、工频电磁场、紫外线。
1、类比企业各工作场所和工种接触的粉尘、化学有害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紫外线强度(浓度)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限值要求。
2、类比企业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类比企业已经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建设单位能够按照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组织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项目在总体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方面符合要求。
在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投资、检维修及有限空间作业、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卫生防护方面不符合要求。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 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装置,对进出车辆冲洗表面积尘,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2)设备检维修电焊过程中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
2应急救援
(1)应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编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与培训。
(2)在生产装置区设置事故柜,并在事故柜内放置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并在事故柜内设置应急药箱,药箱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药品,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配备急救箱和急救用品。
(3)应与就近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联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发生中暑等事故时能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得到医疗救援。
(4)针对检维修时受限空间作业配备便携式气体监测仪。
(5)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全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职工防护意识。
(6)配置应急救援风向标,明确应急救援通道。
3个体防护用品
(1)应制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应根据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选购及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保存购置凭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拟建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时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和《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 18664-2002)的要求对各岗位工种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4职业卫生管理
(1)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该定期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证书。
(3)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保存相关资料。
(4)按要求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6)在厂区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按要求在合同中告知员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相关内容。
(8)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和警示标识。
(9)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各工作岗位操作规程
(10)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5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中应明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并确保其落实到位。职业卫生专项投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组织工作经费
(2)防护设施建设费用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费用
(4)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费用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设备购买费用
(6)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费用
(7)职工健康监护费用
(8)警示标识费用
6辅助用室
拟建项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3级。
(1)拟建项目应设置浴室、更/存衣室、盥洗室、休息室、就餐场所、厕所等辅助用室,并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要求。
(2)辅助用室应避开有害物质、病原体、高温等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建筑物内部构造应易于清扫,卫生设备便于使用。
(3)应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女浴室不得设置浴池。浴室内淋浴器应按照至少每9人配备一个淋浴器的标准设置。
(4)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柜分层存放的原则设计。更衣室与休息室可合并设置。
(5)车间内应设盥洗室或盥洗设备。盥洗水龙头的数量应按照每31~40人配置一个水龙头的原则配置。
(6)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休息室或休息区。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7)设置就餐场所的位置不宜距车间过远,但不能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邻设置,并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就餐场所及所提供的食品应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8)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除有特殊需要,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设计。
7检维修及有限空间作业
在生产设备检修或维护过程中,维修人员可能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所以在检修或维护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加强通风和降温,并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1)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对有限空间部位进行全面辨识,建立档案。
2)制作警示标识,不经允许,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制定有限空间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作业规程。
4)实行有限空间作业许可制度。
5)在有限空间进行检维修时,应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2015〕第80号)、《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规定进行。
6)应对参加检维修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措施,检维修过程中应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及注意事项。
7)检维修前,应根据检维修项目的要求制定检修方案,根据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检维修时,作业人员应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8职业病防护措施
(1)防尘技术措施
1)劳动者电焊作业时应在上风向操作。
2)对施工现场裸露的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成立现场清洁队每天对施工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
3)散装水泥应在密闭的水泥罐中贮存,散装水泥在注入水泥罐过程中,应有防尘措施。现场使用袋装水泥时,应设置封闭的水泥仓库,并将破损水泥袋洒落的水泥装袋先用。
(2)防毒技术措施
1)在其他人员可能接触有毒有害材料的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
2)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
3)有酸碱的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应急冲洗供水设施,并保证作业期间不间断供水。
4)有机溶剂、稀料、涂料或挥发性化学物质应当单独存放,在使用时应当设置全面通风或局部通风设施并且正确佩戴劳保用品;电焊作业时设置局部通风装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 细化竖向布置与设备布局调查;
  2. 建议补充完善应急救援风向标和应急救援通道设置及其符合性评价;
  3. 依据《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的要求,在总平面布置章节提出人流、物流分开设置建议;
  4. 建议在拟建项目进出口设置洗车装置,对进出车辆冲洗表面积尘,减少二次扬尘污染等综合措施;
  5. “评价方法”中补充“工程分析法”
  6. “气象条件”中补充“补充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7. “2.1.3生产制度和劳动定员”中补充工人来源;
  8. 应先识别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目标,再完善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9、完善场地洒水设施、下料口喷水系统、各收尘器设置位置调查分析与评价;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