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项目名称: 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矿渣水泥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聪
评价项目简介:
建设单位: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矿渣水泥磨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规模:将公司现有矿渣管磨(4.2×13m)更换磨内衬板及4台计量秤,新上高效袋式除尘器6台、物料输送皮带3架,拆除热风炉,物料输送皮带长廊全部加装密闭壳体。
项目投资概算:总投资1100万元。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张壮、苗志成、赵振华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庆利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张壮、陈瑞颂、赵林 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庆利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张壮、陈瑞颂、赵林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庆利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和噪声;检测结果均不超限。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矿渣水泥磨技改项目根据其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综合控制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当前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如果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继续实施防护措施,并在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职业病防护设施
(1)定期巡检设备的减震装置,减少设备振动,保证其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噪声。
(2)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证生产设备的密闭性,防止粉尘的逸散。
(3)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4)在夏季,减少工作人员在高温场所的工作时间,为工作人员发放防暑降温用品,防止工作人员高温中暑。
职业健康监护
根据企业情况制定相应的查体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人员进行查体(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职业卫生管理
(1)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在今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中不断充实、完善。
(2)该项目建成后,需要进行外委作业时,建设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建设单位应与外协单位或个人签订职业病防治相关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操作岗位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情况,并明确双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确保能够为外委作业人员提供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在岗期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以及患病后的治疗措施等。
(4)应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行申报。
(5)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合理安排制定劳动者的作业时间。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 完善评价依据。
  1. 细化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介绍。
  2. 对劳动制度进行符合性评价。
  3. 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调查分析。
  4. 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筑路、工业探伤等作业应不涉及;修改金属粉尘、木粉尘引起的职业病名称。
  5. 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评价。
  6. 说明职工来源,每周工作时间过长,建议适当调整。
  7. 增加巡检工人实际接触危害因素时间。
  8. 说明工艺允许喷雾降尘作业岗位,喷雾降尘开展情况。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介绍,详细说明采取的除尘、降噪设施分布等。
 
附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