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四季度
评价项目名称 | 招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发电项 | |||
建设单位名称:招远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招远市大秦家梧桐夼,招远市垃圾填埋场西约20 米处。 联系人:丁伟 | ||||
评价项目简介: 建设规模:垃圾处理能力:年处理16.65 万吨、日均处理量500 吨,年运行时间8000 小时。 垃圾处理设备:2×250t/d 炉排式焚烧炉; 发电机组:1×9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运营期 30 年(含建设期)。 投资规模:总投资(含流动资金)22999.28万元。 | ||||
现场调查专业技术人员 | 王振、唐新平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丁伟 | |
现场采样专业技术人员 | 无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无 | |
现场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无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无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噪声测量结果符合要求,锅炉运转侧及顶层高温超标,其余测量点符合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拟建项目在今后的设计与建设过程中如能按照申请报告和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所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在不改变劳动过程和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浓度能满足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 细化工程分析,补充化学水处理工艺介绍,补充酸、碱、尿素、活性炭、水泥等原辅材料的形态、用量和储运方式。 2 完善总体布局的分析与评价。 3 补充调查类比企业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型号、性能和便携式检测仪的报警值设置情况,完善类比检测数据。 4 主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评价章节应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给出在可研条件下各个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 5 评价结论中应给出拟建项目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 6 完善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分析与建议。 专家组建议修改后通过该《预评价报告》。 |